2025天津农学院招聘4人公告(博士辅导员)
天津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天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包括天津事业编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辅导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以农科为主体和优势,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和艺术学协调发展。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农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tja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和市教委网站(https://jy.tj.gov.cn/)发布,发布时间2025年6月4日。本方案有效期截至2025年8月15日,在有效期内,经规定的招聘程序,仍未招聘到拟聘人员的,将在公告网站再次发布报名通知和后续工作安排。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农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岗位进人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等目录执行;以辅修专业报名的人员,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没有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5年6月6日。例如:“不超过35周岁”是指1989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能办理调入手续;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6日9:00-6月13日9:00。
报名开始后,注册登陆“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http://zhaopin.tjau.edu.cn/home)填写报名申请表进行报名,将个人佐证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聘者须详实填写简历并确认提交,同时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
①学位、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和身份证扫描件(因认证周期较长,学位认证报告可入职前提交,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②主要完成的研究项目及重要获奖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排名)、项目来源和经费,以及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扫描件;
③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④从天津农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官方网站(https://renshichu.tjau.edu.cn/index.jsp)中下载《诚信承诺书》,打印手写签名后的扫描件(PDF格式文件)。
(2)特别提示: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不接受任何人在报名系统外提交或转交的任何材料。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不允许反复申报、多岗申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详实填写个人信息,请勿复制粘贴,填写完成提交前请检查是否出现乱码等情况。因个人疏忽导致信息录入不全或出现乱码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考者在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我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二)资格审核
由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zhaopin.tjau.edu.cn/home)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应聘人员应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安排提前3天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zhaopin.tjau.edu.cn/home)发布。
(三)面试考核
主要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面谈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按学校要求组织进行。考核相关事宜提前3天在我校公开招聘系统发布(http://zhaopin.tjau.edu.cn/home)发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我校公招系统发布(https://zhaopin.tjau.edu.cn/home)。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人选可参加学校指定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也可提供省级三甲医院3个月内的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未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和标准执行的,不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现场考核及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现场考核主考官打分高者递补。本次招聘每个岗位递补环节累计递补1次。
(五)政审与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政审与考察环节。考核方式:通过函调、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个人档案等方式,审查应聘者在原单位或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应聘者应服从用人单位安排,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将作为进入下一步程序的依据。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和失信联合惩戒查询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失信联合惩戒信息。拟聘用人员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不得聘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政审与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现场考核及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现场考核主考官打分高者递补。本次招聘每个岗位递补环节累计递补1次。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开展报到入职程序,要求应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报到。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提交申请,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我校可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或终止人事调配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其他
在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和天津农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tjau.edu.cn)“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发布,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 系 人:刘老师022-23789105 李老师022-23792904
监督电话:022-23788912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00
原公告标题:天津农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方案 (博士辅导员)
来源链接:http://zhaopin.tjau.edu.cn/newsInfo;jsessionid=3353D37969AE24A8754DEADBB131C314?id=193007574490741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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