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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履行公益性职责的社会组织,主管部门是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聘岗位:
消费维权活动工作人员1名
任职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厦门市常住户口,为了便于工作岛内有居住条件者优先。
3.35周岁以下人员(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熟悉WORD、EXCEL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打字速度50字/分钟以上。
5. 口齿清晰流畅、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请将个人简历及近期一寸照片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市消保委邮箱,合则约见。
工作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7号6楼
原公告标题: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来源链接:https://www.xmrc.com.cn/net/info/showinfo.aspx?id=52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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