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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临港产业园区企业人才定向委培就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市临港产业园区企业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决定继续实施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企业人才定向委培就业计划。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培就业计划
(一)2022年计划招收2名具有东方市户籍的应届高考考生为东方临港园区企业定向委培人员,培养专业主要是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企业紧缺的化学工程与工艺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类等。
(二)2022年计划接收2名具有东方市户籍(含生源)应届毕业生为东方临港园区企业定向就业人员,接收专业主要是当年符合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企业招聘对口专业。
二、委培就业对象及条件
被国家“211工程”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本市户籍(含生源)的学生。
(一)定向委培人员
1.具有东方市户籍的2022年应届高考考生。
2.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龄20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海南省本科以上录取控制分数线;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招,总分相同情况下以专业分数为依据。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标准参照《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琼教〔2015〕105号) 执行。
5.自愿报考东方临港园区企业定向委培人员,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安排,必须按照协议约定在东方市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
(二)定向就业人员
1.具有东方市户籍(含生源)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龄26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当年考试成绩达到海南省本科A批以上录取控制分数线;以高考成绩(术科类按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学科成绩总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在校学业成绩及表现)和面试成绩构成的综合成绩为依据,其中高考成绩占20%、实地考察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录。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协议企业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6.自愿报考东方临港园区企业定向就业人员,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安排,必须按照协议约定在东方市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
三、培养录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8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市教育局205室
(三)报名程序
1. 报名登记
(1)定向委培人员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原件及经考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复印件1份。
②填报志愿。高考成绩达到2022年海南省本科以上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根据《2022年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企业人才定向委培就业岗位计划表》,在高考志愿栏中填报符合条件的有关招生计划专业志愿。
③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应按《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企业人才定向委培就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并贴好相片。
④毕业学校初审推荐。《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需考生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⑤报名人员需递交的材料如下: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高考成绩公布后及录取后将高考成绩单和院校录取通知书、《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张贴1寸彩照)及电子版。
(2)定向就业人员
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相应从业资格证原件及经考生本人和履约保证人签名确认的复印件1份,当年高考成绩单和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
②填报岗位。当年高考成绩达到海南省本科A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根据《2022年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企业人才定向委培就业岗位计划表》,在志愿栏中填报符合条件的有关志愿。
③填写《报名登记表》。应届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企业人才定向委培就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并贴好相片。
④毕业学校初审推荐。《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需考生所在的毕业院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⑤报名人员需递交的材料如下: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相应从业资格证、当年高考成绩单和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张贴1寸彩照)及电子版。
2.择优选招(录)。根据双方自愿原则,以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招(录)。
3.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委培新生入学前、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由市教育局、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东方临港产业园区管理局筹备组、需求企业代表、市政府与学生本人及其履约监护人签订《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企业人才定向委培就业计划协议书》(详见附件1)。协议书一式六份,市教育局、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东方临港产业园区管理局筹备组、需求企业、定向委培人员各存一份。
四、其他
1.在报名时间截止时,如报名人数仍未达到计划数要求,经领导小组决定后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调整委培就业专业及人数。
2.本计划中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解释权归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25524110(市教育局),38933181(市临港产业园工作专班)
点击下载>>>
1.2022年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企业人才定向委培就业岗位计划表
2.2022年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企业人才定向委培就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临港产业园区企业人才定向委培就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定向委培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原公告标题:2022年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企业人才定向委培就业计划招录公告
来源链接:http://dongfang.hainan.gov.cn/xxgkzl/jyj/xxgkml/202205/t20220516_3194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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